文教基金會成員


財團法人謝有得文教基金會章程第二條:本會以協助政府發展教育改善學習環境、提升生活品質、鼓勵學生敦品勵學為宗旨。

一、參與及經營興辦高級中學以下學校。
二、管理經營已設立完成之體育場所。
三、經營或興辦特殊教育學校或特殊教育班為目的。

並經教育局108年8月2日桃教小字第1080064104號函同意本基金會設立附屬機構「桃園市有得實驗教育機構」。111年7月18日再次獲桃園市教育局頒發續辦證書。

財團法人謝有得文教基金會董事成員包括:

基金會董事長 及

有得實驗教育機構創辦人

謝 文 卿 先生
董  事 謝 O 章 先生
董  事 方 O 脩 先生
董  事 汪 O 臺 先生
董  事 張 O 鄰 先生
董  事 謝 O 弘 先生
董  事 謝    O  先生
董  事 謝 O 鈿 先生
董  事 江 O 毅 先生